详细说明
内蒙古江苏商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内蒙古江苏商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于2016年3月28下午在呼和浩特市高仕第酒店召开。
会议由内蒙古江苏商会会长冯晨照主持,常务副会长崔志标、李友军、顾宇、瞿飞跃、王越君、张顺利、邵振飞、仇玉全出席了会议。商会顾问芮俊良、刘建成列席了会议。
内蒙古江苏商会会长冯晨照支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所做的题为“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冯晨照会长在会上谈了学习体会,他说,习总书记的讲话既高屋建瓴,又非常接地气,对推动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商会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并切实用讲话精神指导自己的行动。与会同志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后表示,习总书记的讲话,让我们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增添了动力,特别是关于“亲”“清”二字的论述,既通俗易懂,又道理深刻,说到了我们心里。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我做起,洁身自好,守法经营,不搞旁门左道,歪门邪道,引导自己的企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商会的工作安排。(另发)
会议要求商会在2016年要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筹建江苏大厦,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统计苏商对江苏大厦的购房需求,了解当前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和有关政策,然后形成意见和方案。供常务理事会研究决策。
二是2016年7月底前完成商会会址搬迁。
三是年内筹备成立商会党支部。
会议同意商会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排,商会2016年将组织开展联谊交流、考察旅游、学习培训和公益扶贫等各类活动,会议要求秘书处认真组织,争取各项活动圆满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希望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活动。
会议要求商会继续做好各项常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为会员企业的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办好会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三是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商会秘书处的自身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商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内蒙古江苏商会2016年工作安排
内蒙古江苏商会2016年工作安排
根据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商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冯晨照会长对商会工作的有关意见,经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内蒙古江苏商会2016年工作安排如下:
三项重点工作
(一)围绕筹建江苏大厦, 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统计苏商对江苏大厦的购房需求,了解当前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和有关政策,然后提出意见和方案,供常务理事会研究决策。
(二)商会会址搬迁。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装修,7月底前搬入新址。
(三)筹建商会党组织。争取在今年年内筹建成立商会党支部。
组织开展各类商会活动
(一)联谊交流活动
1、商会搬入新址后,每月定期举办一次无主题沙龙聚会联谊活动,由常务副会长轮流召集,秘书处组织,人员原则上自由参加。
内容:文化娱乐活动、自由交流、小型座谈、自助晚餐等,费用由召集人承担。
2、竞技活动。年内组织一次商会竞技活动,暂定乒乓球、扑克(掼弹)二个项目(根据情况可逐步增加项目,如棋类、羽毛球等)。冠名洋河杯,由苏酒集团提供奖品。
3、不定期组织专题联谊会。
(二)考察旅游活动
1、5月初,结合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召开,组织部分理事会成员到神泉旅游区考察旅游。
2、6-7月份,组织部分商会会员到神泉旅游区考察旅游。
3、8-9月份,组织部分会员到赤峰或包头团体会员单位考察参观
4、10月份,结合江苏大厦建设,由冯晨照会长带队,组团到宁夏等地兄弟江苏商会学习考察。
(三)学习培训活动
10-11月份,组织举办一次会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四)公益活动
今年年底,结合商会年会的召开,组织一次以“扶贫助学”为主题的专项公益活动。
商会常规工作
(一)商会要继续做好为会员企业的服务工作,发挥好内外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继续办好商会会刊《内蒙古苏商》和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努力提高办刊质量,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扩大影响,发挥作用。
(三)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商会自身建设,严格商会内部管理,提高商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