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概况
商会领导
商会简介
商会章程
文献资料
规章制度
商会动态
商会要闻
商会活动
各地商会聚焦
会员单位
会长单位
常务副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经济资讯
商机介绍
经济信息
招商引资
苏蒙直通车
人员互访
经济合作
今日江苏
今日内蒙古
内蒙古风情
旅游观光
法律法规
法律顾问
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公益慈善
支部生活
商会会刊
第十八期
十七期
第十二期
第十一期
第十四期
第八期
第七期
第六期
第五期
第十三期
第十期
第九期
第四期
第三期
第二期
第一期
学习园地
公告通知
商会概况
商会领导
商会简介
商会章程
文献资料
规章制度
|— 会费管理办法
|— 行政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规定
|— 财务管理制度
|— 联合学习制度
|— 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 公章管理规定
|— 公文收发管理办法
|—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 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 现金、采购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内蒙古江苏商会考勤、薪酬制度
商会概况
内蒙古江苏商会考勤、薪酬制度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1-12-15 * 浏览 : 823
一、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商会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从周一到周五共5天,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请假制度
1、商会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由当事人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理由和证明材料,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法定假期及休假时间规定
1、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2、其他假期
(1)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2)丧假:员工父母不幸逝世,可享有5天带薪假期,其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3天带薪假期;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有10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包含在100天产假中);
(4)哺乳假:哺乳时间为12个月,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全天合计不超过1小时;
(5)事假:员工有事可请事假,每月累计带薪事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带薪事假不得超过45天,事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将扣发相应工资;
(6)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可请病假,病假需提供县以上正规医院出具证明。最多可享有连续10天带薪病假,超过规定天数将按规定适当扣除工资。
(三)假期工资发放标准
1、婚假、丧假、哺乳假工资照发;
2、产假按基本工资50%发放,不享受奖励工资;
3、事假超过规定的带薪假天数的,按天扣发工资;
4、病假,连续10天以内病假,工资照发;超过10天至3个月的,发放本人工资的70%;超过3个月的,发放本人工资50%的救济费,病假期间不享有奖励工资;
5、商会聘用的退休老同志,除执行以上规定外,如病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或者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视为自动解聘离职。
二、薪酬制度
(一)商会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和福利;
(二)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根据应聘者的资历、能力、应聘岗位及商会财力等,综合情况确定标准。奖励工资和福利,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和商会具体情况确定;
(三)基本工资由秘书长与应聘人员协商提出标准,经会长批准后确定,奖励工资和福利由秘书长提出意见,经会长批准后执行;
(四)当月工资由次月15日前根据考勤结果发放;
(五)法定假日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病、事假及婚、丧、产假工资按商会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下一条:
财务管理补充规定
友情链接
更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江苏商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商会
上海市江苏商会
北京江苏企业联合会
天津市江苏商会
重庆市江苏商会
广东省江苏商会
江西省江苏商会
辽宁省江苏商会
安徽省江苏商会
河南省江苏商会
湖北省江苏商会
陕西省江苏商会
山西省江苏商会
贵州省江苏商会
福建省江苏商会
云南省江苏商会
宁夏江苏商会
新疆江苏商会
关闭返回